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采购包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如投标人合同分包的,分包意向协议中分包意向投标人应当符合本采购包专门面向的企业类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描述: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
1、备案编号:51011724210200005014[2024]01465;2、投诉受理单位:成都市郫都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7882979。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政府犀浦街道办事处
地址:成都市郫都区犀浦街道国宁西路142号
联系方式:刘湘;1898087007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四川中天阳光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工业园区墨香路87号8栋4楼
联系方式:熊老师;028-867162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熊老师
电话:028-867162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