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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废止5项涉及招投标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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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内容

昨日,国家发改委公布了《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文件自4月1日起施行。


其中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中有2项涉及招投标行业,分别为:国家发展计划委令 2002 年第 18 号《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暂行办法》和国家发展改革委令 2012 年第 13 号《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管理办法》


而关于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中涉及到了代理机构和评标专家,其中涉及代理机构的有1项,即发改办投资[2008]2354 号《关于做好中央投资项目招标代理资格日常管理工 作的通知》;涉及评标专家的有2项,即发改法规[2010]1538 号《关于印发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行)的通知》、发改办法规[2012]2130 号《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评标专家专业分类标准(试 行)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

第42号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经2021年2月23日第16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4月1日起施行。


主任:何立峰

2021年3月27日


关于废止部分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部署,我委组织开展了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经过清理,决定对《居民用户家用电器损坏处理办法》等6件规章、《关于补充、修订部分基本建设项目大中型划分标准的通知》等98件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
  附件:1.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规章目录
     2.国家发展改革委决定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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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国家发改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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